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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建立“容错纠错”制度为干部干事创业撑腰鼓劲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2562                  更新时间:2018年3月1日

陇西县为充分调动全县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制定了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正确运用“三个区分开来”,营造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合理容错的良好环境。

一是明确容错适用范围和程序。办法明确在落实工作、推进改革、创造性开展工作、推动重大部署、提高效率、处置突发事件、化解矛盾焦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先行先试改革、急难险重工作中等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不违反法律规定和政策规定均予以容错,主要按照提出申请、调查核实、认定反馈、暂缓认定的程序进行。

二是明确纠错的实施主体和方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问责追责谁容错纠错”原则,对存在过错或失误的单位或个人,但达不到给予党政纪处分的行为,采取提醒约谈、函询谈话、诫勉谈话、责令纠错、廉政风险预警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或个人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推动问题整改。对所反映问题失实或受到诬告的单位或个人,按相关条例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或必要的组织处理,并点名通报曝光。

三是明确容错后的结果运用。办法明确规定,容错后,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受影响;干部提拔任用、职级职称晋升及工资、绩效、奖金不受影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后备干部资格不受影响;个人评优评先不受影响;对确需追责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减责,酌情从轻、减轻处分或组织处理。有一定影响期的,影响期结束后提拔任用不受影响,有效调动了广大干部敢想、敢干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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