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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规范党员佩戴党徽行为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8508                  更新时间:2018年8月30日

近日,定西市结合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将规范佩戴党员徽章列入党支部建设标准,发出通知全面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工作。

统一制式标准。按照党内有关文件要求,党员徽章统一采用中央组织部推荐式样,在中央组织部推荐的生产企业定点订制。市委组织部负责市直及驻定单位党员徽章的订制,县区委组织部负责本县区党员徽章的订制,并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进行全面自查,对不符合规定式样的“党员徽章”一律停止使用、统一更换。

明确佩戴情形。党员在五类场合必须佩戴党员徽章:参加党内重要会议和重大社会活动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主题党日、党员宣誓、党员志愿服务、结对帮扶、党内关爱、党内培训等党的活动时,在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岗位工作期间,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在工作期间以及党组织规定其他需要佩戴党员徽章的场合。

规范佩戴要求。党员徽章佩戴在外衣左胸中间位置,与其他徽章同时佩戴,将党徽置于其他徽章之上。党员佩戴党员徽章必须严肃、庄重,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规定式样的党员徽章,不得在不适宜的私人场合随意佩戴,同时党员徽章限于党员本人佩戴,严禁出借非党人员佩戴。党员退党、停止党籍或被开除党籍时,主动交回党员徽章。

强化日常管理。各级党组织积极教育引导党员养成规范佩戴党员徽章的习惯,基层党委负责党员徽章发放、登记、管理工作,党员自觉维护党员徽章的尊严,妥善保管使用,党员徽章破损、污损、褪色及时向党组织申请更换。确定基层党支部书记为督促和监督党员规范佩戴党员徽章的主要负责人,对不按规定佩戴党员徽章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于多次不遵守规定的党员采取措施重点帮教、督促整改,屡教不改的通报批评、严肃处理,切实增强党员党性意识。

 

来源:定西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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