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时政要闻党建动态基层党建干部工作公告公示人才天地老干部工作党史知识组工文萃领导讲话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干部工作

陇西:对惩治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酒驾问题“再加码”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3317                  更新时间:2021年6月15日

“因为侥幸心理作祟,我酒后开车受了处分,本来已经悔恨万分,现在我的领导也因为这件事要被组织约谈,我真是无地自容!”陇西县公职人员王某某因酒驾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后,沉痛反思道。

原来,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为了持续加大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惩治力度,在给予当事人相应党纪政务处分的基础上,还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未能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尽到教育管理责任,导致其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出现醉驾、酒驾的行为的相关分管领导进行对应的组织约谈。

“这样处理不仅对党员干部自身起到了约束作用,更对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提供了指挥棒。”县监委委员、案件审理室主任胡建国表示。

近年来,陇西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强对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警示教育和查处,通过到案发单位召开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会、开展“以案促改”、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等方式,将从严查处酒驾醉驾的信号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同时,建立健全线索移送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以及对酒驾醉驾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坚决以“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今年1-5月,该县已对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立案9件,其中,已对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集体约谈4个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朱红霞)

 

来源:陇西县纪委监委

 

 

备案号:陇ICP备16001680号-1   甘公网安备 62112202000007
技术支持:陇西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中共陇西县委组织部